张大卫牧师——将自己献上为义的武器的圣徒生活
1. 与基督同死同生的信心 罗马书第六章在信仰生活中探讨了一个极其重要的主题:我们因信耶稣基督而得救的过程——即称义(칭의)、成圣(성화)、得荣(영화)的整体脉络中,究竟该如何理解并活出“持续的改变”,也就是成圣的过程。特别是,使徒保罗在这一章中集中阐述了“我们已经对罪死了,因此绝不能为了让恩典增多而仍住在罪中”,以及“与基督同死同活”的原则。由此,他提出了“要把身体献给上帝,作义的武器”这一核心教训,这是所有在称义之后迈上成圣之路的基督徒非常实际的指导方针。如今,许多圣徒在阅读罗马书第六章时,可能会产生“既在恩典之下,那是不是可以随意犯罪”的误解,但保罗却严正地回答:“断乎不可!”因为若错误地理解了罪与恩典的关系,信仰就会走向堕落和放纵。 在更深入探讨这些内容之前,让我们先简要整理神学上常说的救恩“三阶段”:称义-成圣-得荣。 罗马书第六章伊始,保罗以一句有力的反问展开话题:“我们既对罪死了,岂可仍在罪中活着呢?”接着,他借着洗礼的例子来说明“与基督联合”的教义。先前在罗马书第五章,保罗对“代表论”(亚当与基督的对比)进行了讲解,而在第六章则更侧重“联合论”。代表论指出:正如罪是借亚当而来,义也同样借着基督转嫁给我们;而联合论则强调,在我们信耶稣基督的那一刻,就与祂同死同生——这是极具人格性和紧密结合的真理。也就是说,基督的死就是我的死,基督的复活就是我新的生命。保罗以“洗礼”作为这个真理的印记,并同时暗示了水洗礼和圣灵的洗礼:“你们已经受洗归入基督,与祂联合了。” 保罗所言的洗礼带有旧约的根基。譬如,挪亚时代洪水的审判中,挪亚一家人借水得救;出埃及事件中,以色列百姓过红海摆脱了埃及的追赶——这些都是借着“经过水”的象征,表现脱离罪恶世界并得救的图画。在新约时代,洗礼也延续了这一意义:它是与罪切断、全新起步的可见性保证。而保罗更进一步指出,洗礼乃是我们与基督联合的“可视化象征”。内在而言,我们已经借着圣灵的洗礼与基督的死和复活同有分,外在则通过水洗礼这一礼仪在众人面前公开告白。张大卫牧师也在多次讲道中乐于强调:“与耶稣基督同死同生,正是洗礼的核心意义。” 保罗在罗马书六章1-11节里,主要论证了我们的身份与地位已经改变——信徒“在基督里对罪已经死了”,同时“向神却是活着的”。如果称义已经一次性地解决了我们的得救问题,那么在成圣的过程中,我们还要面对什么样的争战呢?保罗从第12节开始,就正式探讨这个问题:“所以,不要容罪在你们必死的身上作王。”这意味着:“虽然我们已经从罪的权势里被释放出来,但依然穿戴着会死的肉体,罪就会想借着我们肉身的软弱找机会侵入。”过去我们是在亚当所代表的罪恶势力之下,而如今则是在耶稣基督的恩典之下。身份虽已更换,但在现实生活中罪依旧会伺机而动。保罗提醒要“防备身体的私欲”,因为那些本来是正当的欲望和需要,若成为罪的通道,也会使人跌倒。 关键在于:我们已经活在恩典之下。罗马书六章14节说:“罪必不能作你们的主,因为你们不在律法之下,乃在恩典之下。”从我们信主耶稣的一刻起,所有权就从撒旦转到了神的儿女名下,就像完成了合法的产权过户。因此罪在我们生命中是“非法侵入者”,我们可以在属灵争战中带着“我不再属于撒旦”的自觉来抵挡它。保罗强调,若缺乏这样的自觉——即忘记自己是在恩典之下,任由罪摆布——就会失去已经获得的救恩确据,进而陷入痛苦之中。张大卫牧师也在这一段多次用实例说明:“我们有权柄可以命令撒旦退去。”比如马可福音第五章的格拉森被鬼附者看见耶稣就战栗,说明神的儿女不再给予罪或鬼魔合法居留的权利。这正是活在恩典之下之人的特权和胆量。 然而,就在此处,保罗再一次对“将恩典当作犯罪机会”的行为发出警告。“既然恩典大,就可任意犯罪吗?”对此他断然地说:“断乎不可!”(罗6:15)我们的自由,并不是随心所欲纵容罪的自由。保罗说,“你们若顺从谁,就作了谁的奴仆”,意即在实际生活层面,你若把身体献给谁,就会成为它的奴仆。信徒既已经借着耶稣基督的恩典从罪的奴役里得到释放,就再没有理由回到罪的奴仆状态;相反,理应成为义的奴仆,让我们的肢体为神所喜悦之处所使用。我们要时刻省察:我们的生命目标是什么?我们的身体、时间、才能、想法、意志等各个层面,究竟被谁支配、用于何处? 总结罗马书六章1-14节的重点,可以简要概括如下: 换言之,保罗鼓励信徒“既在恩典之下,就当使罪不得势;要把身体献上为义的武器使用”。张大卫牧师也曾在讲道中强调,“称义是一次性的事件,而成圣则是每天的争战。”即便在得救之后,我们仍需继续与随时可能犯下的罪争战,舍弃旧有的性情和恶习,操练穿上新人。 值得注意的是,“要胜过身体的私欲”并不是简单的禁欲主义,也不是把身体本身视为罪恶。保罗并非鼓吹灵知派式的“蔑视肉体”。相反,他在哥林多前书第六章、以弗所书第五章等处屡次提到:“身体是圣灵的殿,是用来荣耀神的器皿。”关键就在于:我们的身体是交给罪呢,还是交给神?我们眼睛、嘴巴、耳朵、双手、双脚、生殖机能等身体各部分,要用于什么地方?张大卫牧师在这方面也常说:“信徒在世上生活,看、听、说,都要与从前不同。这正是成圣的过程。”因为一个眼神、一个意念,最终都会驱动我们的身体。举例来说,若眼目常常注视淫乱之事,就会使心中欲望膨胀,进而让身体被罪控制;相反,如果我们透过读经和祷告,将眼和耳倾向神的话语,身体也会逐渐顺服于神。这正是将身体献为“义的武器”并实际走向成圣的途径。 保罗在这一过程中强调,“认识真理”非常重要。正如可引用约翰福音17章17节那段话,“真理能使我们成圣”;也可以用约翰福音8章32节的话说,“真理必叫你们得以自由。”真理在我们里面越坚固,我们就越能关闭通往罪的门,并以喜乐的心将身体献给神进行敬拜和服事。这绝不是被强迫的奴役,而是在爱中带着喜乐的顺服。保罗所谓“从心里顺服”正是如此,和被束缚在律法之下的顺从完全不同。张大卫牧师也常说:“被圣灵掌管的人,会因恩典而喜乐地顺服神的旨意。”这是一种出于恩典、而非出于压迫的顺从之美。 我们可以归纳如下要点: 在这样的过程中,得救的圣徒才会在实际生活里逐渐效法基督,长成基督的形象。 2. 成为义的奴仆所结出的果子 罗马书六章15-23节进一步强调:“身在恩典之下”的自由绝不意味着可以放纵,反而以更具体的方式对比了“罪的奴仆”和“义的奴仆”。保罗说:“你们献上自己作奴仆,顺从谁,就作谁的奴仆”(罗6:16)。这对熟悉当时罗马社会奴隶制度的人们来说,是非常直接的比喻。奴隶只能属于唯一的主人,并要完全顺从那主人的命令。同样地,若我们把自己献给罪,就成了罪的奴仆;献给义,就成了义的奴仆。没有所谓的中立地带。所以,“信徒要不要犯罪、要不要行义”,并不仅是一个小道德抉择的问题,而是关乎你属于谁、顺从谁。 正如张大卫牧师屡次在讲道中引用的例子,“主人与奴仆”这个形象虽然强烈,却也最能揭示关系的本质。世上的奴隶制度也许用压迫和暴力迫使奴仆就范,但圣经所讲的“义的奴仆”却截然不同。得救以前,我们被罪捆绑,不得不顺从罪的牢笼,越陷越深;但如今我们在恩典中得以释放,自发地、出于感恩之心将自己献给神。保罗在第17节说:“感谢神!因为你们从前虽然作罪的奴仆,如今却从心里顺服了所传给你们道理的模范,便作了义的奴仆。”我们不是被强迫得救,而是因着明白并信靠耶稣基督的爱和恩典,而“自愿”成为神的奴仆。 也就是说,“义的奴仆”并非那种被迫或被强制的奴役状态,而是在爱的关系里心甘情愿的顺从。保罗指出,正是在这“义的奴仆”的生活中,我们开始结出“通往圣洁的果子”(罗6:19、22)。反观若一直作罪的奴仆,就会结出羞耻的果子,最终走向死亡;但若作义的奴仆,就会有“通往圣洁的果子”,并且最终获得永生(罗6:21-23)。透过这样鲜明的对比,保罗要告诉信徒:既然我们已从罪中得到释放,为什么还要重回罪的奴役?不如成为义的奴仆,享受神所应许的永生福分。 具体来看,保罗在第19节说:“我因你们肉体的软弱,就照人的常话对你们说。”他之所以用“奴仆”的比喻,是为了让所有人更好理解。紧接着他指出:“你们从前怎样将肢体献给不洁不法以至于不法,现在也要照样将肢体献给义以至于成圣。”将我们的肢体献给罪,就会越来越深陷不洁和不法,最终走向灭亡;相反,把肢体献给义,也就是用信心宣告“我属于神”,并在真实的日常生活中顺服神之时,我们里面就会渐渐积蓄更多圣洁和良善。 当然,没有人会一瞬间变得完美。所以成圣是一次激烈的属灵争战,需要透过读经、祷告、教会团契不断操练自己的身体。在这过程中,我们会有时跌倒和失败。但不同的是,当我们还是罪的奴仆时,这样的失败只会把我们进一步拖向灭亡;而当我们成为义的奴仆,即使跌倒也可以悔改并重新站起来,并在过程中学到更深层次的圣洁。就像约翰福音第九章,门徒问耶稣那生来瞎眼的人是否因父母犯罪而导致;耶稣却回答:“是要在他身上显出神的作为来”(约9:3)。张大卫牧师也常引用这段经文,告诉我们不要让过去的罪疚和担子缠住自己,而要仰望“神将来要显明的荣耀”。信徒的目光在未来,不在过去——我们既已借称义一举解决了罪的问题,就要靠着圣灵的帮助,每日穿上新人,走向成圣;最后会在“得荣”之境——那连死亡都不能再捆绑我们的永生之中,找到最终完成。 保罗在第21节说:“你们现今所看,那时所结的果子如何呢?那些事如今叫你们羞耻,因它们的结局就是死。”这是让我们回想过去罪中生活的样子。也许有过短暂的快感或利益,但最终只会带来空虚和羞耻,并且若成为习惯,就会越陷越深,走向灭亡。所以保罗用了军饷这个词来比喻:“罪的工价(ὀψώνια,opsōnia)乃是死。”在当时的希腊语环境中,这是士兵或奴隶干活所得的合理报酬;问题在于,若你卖力地给“罪”效力,你所得到的正当工资就是死亡,也就是与神永久隔绝的灵性死亡。然而,保罗话锋一转:“惟有神的恩赐(χάρισμα,charisma)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,乃是永生。”(罗6:23)这个“恩赐”指的是像皇帝在节日中免费分发礼物那样,神白白施与的救恩,其内容是“永生”。若说作罪的奴仆挣来的工资是死亡,那么成为义的奴仆得到的却是白白赐下的永生。 因此,人最终只有两条道路:要么继续作罪的奴仆走向死亡,要么依附于义走向永生。保罗在罗马书第五章已经说过,“藉着一个人亚当,罪进入世界;又藉着另一个人耶稣基督,义和生命临到我们。”如今在罗马书第六章,他开始教导已经借恩典得救的人如何在现实生活中与罪搏斗,并迈上成圣之路。张大卫牧师和许多传道人同样强调:我们信仰的目标绝不只是“避免下地狱”。我们既是神的儿女,就当在此世活出“义的奴仆”的样式,结出通往圣洁的果子,最终得享永生。它赋予我们人生更深刻的意义与价值。世上的满足与享乐终究会消逝,但义的奴仆所结的果子却永不朽坏,且积存在天上(参马太福音6:20)。 那么,作为“义的奴仆”,在现实生活中我们应采取怎样的态度呢? 保罗在以弗所书六章10-19节也教导我们要“穿戴神所赐的全副军装”,预备好与罪争战——穿鞋、戴盔甲、拿盾牌、戴头盔、持圣灵的宝剑,都象征着我们真实的战斗状态。同样,罗马书第六章中保罗吩咐信徒“成为义的武器”。意思是:在这个世界上,有许多人,但唯独我们基督徒的身体与生命当成为彰显神公义、慈爱与圣洁的武器。如果我们把自己交给撒旦,就会被用来行不义;若交给神,就会成为让多人得生、见证福音大能的祝福管道。张大卫牧师也在讲道中提到:“我们的肢体落在谁手里,决定了我们的人生走向。”由此可见归属与奉献的重要性。 保罗在罗马书六章23节用一句话总结了全部:“因为罪的工价乃是死;惟有神的恩赐,在我们的主基督耶稣里,乃是永生。”这就是基督教福音所带来的最鲜明对比和终极抉择:纵然罪之路看上去有一时甜头,但它的结局毕竟是死亡;而顺服于义的道路,也许看似会在世上吃亏,实际上却连于永生。最关键的是,这并不是我们凭个人能力强行赚取的功劳,而是神白白赐下的礼物。我们所当做的,就是带着“阿们”的信心领受,并按照所领受的恩典,将身体活出来。 综观罗马书第六章,可知我们若长期深陷罪中,不会让神的恩典更加丰盛,反而只会让罪把我们再度拖入旧的奴役。信徒既然已经藉着耶稣基督的宝血从罪的桎梏中释放,就当把自己献给神的义,以致成圣。我们得胜罪的力量,不是靠对律法的畏惧,而是来自对“我们在恩典之下”这一真理的笃信。只要我们紧抓自己在恩典之下的事实,就像一个不法居住者在合法权柄者面前只能撤离一样,罪与撒旦在我们生命里就失去合法地位,必须退却。张大卫牧师也依据罗马书第六章不断宣告:“神的儿女已经进到天父的权柄与爱之中,撒旦不可能再拥有我们。”问题在于,我们常常忘记这事实,反倒以为“我仍是罪的俘虏”,这才招致失败和痛苦。 因此,我们要以“义的奴仆”之身份作出决定:既然已经属上帝,就当下定意识型态的决心,当诱惑来袭时就宣告“我已不再属于你(罪)”,并借神的话语和圣灵的帮助来胜过那欲望。同时,我们不仅要胜过罪,更要积极结出“通往圣洁的果子”。服事他人、在世上作光作盐、传扬福音、践行爱心——这些都是“义的奴仆”在日常生活中的实践。唯有如此,我们才能每日回味得救的喜乐,并不断朝着将来得荣之日迈进。 在此回顾整篇信息时,不禁想到张大卫牧师和许多牧者都一再强调“不可混淆称义与成圣”。若说称义是地位与身份的改变,成圣就是在生命中逐渐显现的圣洁之果。我们要在称义已得确据的根基上,天天与罪争战,经历成圣。即便在成圣过程中跌倒,这也不代表失去了称义。我们仍是天国的子民、天父的儿女,只要我们愿意悔改并回转,神随时都会接纳。关键就在于:当我们失足犯罪时,千万别受撒旦的控告而绝望认输,反倒要记得“我已借耶稣基督的宝血被称义”的真理,再度回到神面前,依靠圣灵继续前行。 罗马书第六章最后以鲜明对比:“罪的奴仆与义的奴仆——前者终归死亡,后者走向永生。”作为在基督里已经“称义”的人,我们要真切地响应保罗的呼吁:“我们向罪是死的,向神却是活的,所以要把自己的肢体献上为义的武器,以致成圣。”这正是保罗所勾勒的成圣之道,也是所有得救之人当享的福分之路。并且,这一路并非靠我们个人的力量去走,而是基于那“使我们脱离罪的上帝”之恩典与能力。我们就在这恩典中既刚强又谦卑,每日把身体献上、顺服主引领,一步步地往前走。 最后要强调的是,“成为义的奴仆”绝不是遭受人间奴役的痛苦,而是会在愈发奉献自己时,反倒经验更大的自由与喜乐。这也正是保罗乐于称自己为“耶稣基督的仆人保罗”,并且只向这位主独心侍奉的喜乐见证。我们若也能成为“完全被上帝掌管的仆人”,就会享有真正的自由。那道路的终点,正是丰盛的果子与永生。罗马书第六章以“要把你们的肢体当作义的武器献给神”这样的劝勉作为收尾,正是因为当我们越将自己献给神,神的国度就在地上越扩张,世界也因我们而看见盼望,而荣耀必归给神;与此同时,行走这条道路的我们自身也会越发成圣,最终能在神的掌权中安享永远的安息。 罗马书第六章所要传达的核心信息,是基督徒已经被召成为“对罪而死、对义而活”的人,并在现实生活中活出这一身份。保罗并未对信徒说:“既已得救,就高枕无忧地过放纵生活吧。”相反,他严肃地告诫:“既在恩典之下,就要毫不妥协地抵制罪作王,要将自己的身体当作义的武器献给神,以致成圣。”正如张大卫牧师屡次强调的,走在成圣之路上,需要我们每天做出顺服和决心,而这条路的终点却是永生——不再是罪的工价所带来的死亡,而是神白白赐下的永远生命。这就是福音所赋予的盼望。我们原本在亚当里时,无力挣脱罪的奴役,如今却因耶稣基督的宝血得享了一条全新的道路。就在这自由与喜乐中,让我们乐意把自己献给神,做“义的奴仆”。这正是罗马书第六章给我们的最要紧的信息,也是一切信徒必须时时面对的实际课题。我们已经对罪死了,如今在恩典里,并且处在神的统治之下。“所以不要将肢体献给不义,反要将自己献给神,成为义的武器。”这是我们每一天都要带着信心去实践的召唤,更是我们在称义、成圣、直至将来得荣之时都要紧紧抓住的真理与盼望。 www.davidjang.org